關于申報深圳市中小企業產業緊缺人才培訓計劃項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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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各有關部門、各行業協會、各人才培訓機構:
為貫徹落實《深圳市關于支持中小微企業健康發展的若干措施》(深府〔2013〕56號)精神,切實做好我市民營及中小企業產業緊缺人才培訓工作,我署決定開展2019年度市民營及中小企業產業緊缺人才培訓項目的申報工作?,F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單位資質
申報單位必須在我市依法注冊成立、具有獨立法人資格且從事面向企業的專業人才培訓業務兩年以上的機構。
歡迎具有相應培訓條件的梯度培育企業(指行業領軍骨干企業、上市公司等)申報或與培訓機構聯合申報培訓計劃。
二、申報項目要求
(一)申報項目應符合《深圳市2019年度中小企業產業緊缺人才培訓項目指引》的要求,且計劃在2019年9月30日前實施完成。優先支持面向中小微企業的培訓項目。
(二)原則上管理類培訓時間視培訓內容需要而定,一般不超過2天;對有實訓要求的培訓項目須有與培訓主題和內容相適應的實訓環境和師資條件,并已經我署考察認定;技工、技師培訓因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有專項支持,不在此申報范圍。為保證培訓效果,培訓期為1天以上的必須適當收費,最低收費標準每人每天不少于50元,最高不超過社會同類培訓收費的三分之一。收費標準經我署核準后嚴格執行(在申報資金資助時,將參照收費情況核準培訓人數)。
(三)培訓對象:對于每個培訓項目,每家企業參加培訓人員原則上不超過3人;在我署備案的創新型中小微企業參訓人數可放寬至5人(提供備案證書或資助文件復印件)。
(四)培訓項目經費預算:按場地設施、專家講師、教材印刷、培訓宣傳、組織管理和其他等科目編制;列入“其它”類科目的經費需于事前具體說明理由,并經我署批準執行后,方能列入。否則該項應為零。
(五)每家申報單位根據企業需求、自身的培訓經驗和核心能力,最多只能申報3個培訓方向,且申報項目不超過5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