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識產權申報
龍華區專利補貼申請:龍華區知識產權、品牌、標準化專項資金實施細則(2015年修訂版)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根據《深圳市龍華新區實施知識產權、品牌、標準化戰略的若干措施(試行)》(深龍華辦〔2015〕38號)及《龍華新區產業專項資金管理暫行辦法》(深龍華辦〔2014〕76號)有關規定,特制定本實施細則。
第二條實行無償獎勵資助、自愿申報、社會監督的原則。
第三條深圳市市場和質量監督管理委員會龍華市場監督管理局是實施知識產權、品牌、標準化戰略的主管部門,其職責如下:
(一)向新區專項資金管理領導小組提出年度專項資金預算;
(二)受理單位和個人獎勵資助申請,并組織考察、評審、審核,負責建立獎勵資助項目的檔案并進行管理。
(三)負責對獎勵資助項目進行績效評價。
第四條單位或個人因同一項目或事由依據相關規定可享受除本實施細則外的其他區級財政多項扶持政策的,除另有明確規定外,只可選擇其中一項扶持政策。同一項目或事由已享受其他扶持政策的,不得申報本實施細則規定的獎勵、資助。
第五條單位或個人申請獎勵資助,除應符合本規程規定的條件外,還須符合《龍華新區產業專項資金管理暫行辦法》的有關規定。
第二章實施細則
第一節深圳市龍華新區國內發明專利資助實施細則
第六條下列單位或個人申請國內發明專利,且為專利第一申請人的,申請人取得國內發明專利證書后可在一年內(授權公告日起一年內)向深圳市市場和質量監督管理委員會龍華市場監督管理局申請資助:
1、在龍華新區注冊(登記或依法設立)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申請擔保風險補償的擔保機構除外)、事業單位及其他組織機構;
2、具有龍華新區常住人口戶籍的個人;
3、在龍華新區工作并持有《深圳市人才居住證》或者《出國留學人員來深工作證》的個人;
4、在深圳市以及在內地全日制大專院校學習的龍華新區戶籍學生。
第七條每件給予2000元資助。委托深圳專利代理機構代理及外地專利代理機構在深設立的具有一定規模的分支機構代理的,每件增加資助500元;但對獲得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局批準費用減緩,并低于資助額度的,專利申請費和審查費按實際支出給予50%的資助。
在香港、澳門和臺灣地區取得發明專利授權的,參照國內發明專利資助標準辦理。
第八條申請材料:
1、《深圳市龍華新區國內(含香港、澳門和臺灣地區)發明專利資助申報表》(見附件1中表1)
2、企業營業執照和稅務登記證、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驗原件),由稅務部門出具的統一格式的納稅證明;事業單位法人登記證書、社會團體法人登記證書復印件(驗原件);個人提供有關身份和工作(學習)證件復印件(驗原件);
3、發明專利證書蓋章頁及說明書扉頁復印件(驗原件);
4、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局開具的發明專利申請費及審查費收據復印件(驗原件);
5、專利權權屬保證書(見附件2)。
第九條審批程序:
1、 市市場和質量監督管理委員會龍華市場監督管理局對申請材料進行初審,對于符合條件且材料齊全的,予以受理,并在20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核工作;對于材料不齊的,限期予以補充,并在材料補充后20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核工作。
2、符合初審條件的,就是否重復扶持的問題,征求其它行業主管部門意見;就涉及企業安全生產、市場監管、環保、消防、勞動、社保、統計、財稅等方面的問題征求新區相關部門的核查意見。
3、核查無意見的,送新區發展和財政局進行形式性審核,按《深圳市龍華新區產業專項資金管理暫行辦法》第二十三條的規定審批。經審批決定予以資助的,市市場和質量監督管理委員會龍華市場監督管理局將擬資助對象的申報材料送新區發展和財政局辦理資金撥付手續。
4、在辦理資金撥付前,在龍華新區管委會網站上向社會公示,內容包括擬資助對象、項目名稱、資助金額、主管部門名稱、公示期限、異議提交方式等,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在公示期間,任何單位或個人均可提出異議。提出異議的單位或者個人應提交異議材料、說明理由,并提供合法有效的證明;單位提供的書面異議材料應當由法定代表人簽字確認并加蓋單位公章,個人提供的書面異議材料應簽署個人真實姓名,并寫明聯系電話和通信地址。
市市場和質量監督管理委員會龍華市場監督管理局對符合有關規定的材料予以受理。對受理的異議材料應在受理之日起10日內進行核實,并出具處理意見,報新區業務分管領導批準。
5、公示期滿,無異議或異議不成立的,財政部門辦理資金撥付;異議內容屬實的,不予資助,并將有關情況書面告知申請人。
第二節深圳市龍華新區國外發明專利資助實施細則
第十條下列單位或個人申請國外發明專利,且為專利第一申請人的,申請人取得國外發明專利證書后可在一年內(授權公告日起一年內)向深圳市市場和質量監督管理委員會龍華市場監督管理局申請資助:
1、在龍華新區注冊(登記或依法設立)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申請擔保風險補償的擔保機構除外)、事業單位及其他組織機構;
2、具有龍華新區常住人口戶籍的個人;
3、在龍華新區工作并持有《深圳市人才居住證》或者《出國留學人員來深工作證》的個人;
4、在深圳市以及在內地全日制大專院校學習的龍華新區戶籍學生。
第十一條同一專利每件最多資助2個國家或地區,同一申請人(含企業、集團、隸屬于同一企業或集團的全資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視為同一申請人)年度資助總額不超過100萬元:
(一)在美國、歐盟和日本取得發明專利授權的,每件資助2.5萬元;
(二)在設有專利審批機構的其他國家或地區取得發明專利授權的,每件資助1.5萬元。
第十二條申請材料:
1、《深圳市龍華新區國外發明專利資助申報表》(見附件1中表2)
2、企業營業執照和稅務登記證、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驗原件),由稅務部門出具的統一格式的納稅證明;事業單位法人登記證書、社會團體法人登記證書復印件(驗原件);個人提供有關身份和工作(學習)證件復印件(驗原件);
3、外國專利局授權專利證書復印件(驗原件);
4、繳費證明(國外專利審批機構的繳費證明復印件及國內代理機構出具的發票復印件,驗原件);
5、專利權權屬保證書(見附件2)。
第十三條審批程序:
1、 市市場和質量監督管理委員會龍華市場監督管理局對申請材料進行初審,對于符合條件且材料齊全的,予以受理,并在20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核工作;對于材料不齊的,限期予以補充,并在材料補充后20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核工作。
2、符合初審條件的,就是否重復扶持的問題,征求其它行業主管部門意見;就涉及企業安全生產、市場監管、環保、消防、勞動、社保、統計、財稅等方面的問題征求新區相關部門的核查意見。
3、經核查無意見的,送新區發展和財政局進行形式性審核,按《深圳市龍華新區產業專項資金管理暫行辦法》第二十三條的規定審批。經審批決定予以資助的,市市場和質量監督管理委員會龍華市場監督管理局將擬資助對象的申報材料送新區發展和財政局辦理資金撥付手續。
4、在辦理資金撥付前,在龍華新區管委會網站上向社會公示,內容包括擬資助對象、項目名稱、資助金額、主管部門名稱、公示期限、異議提交方式等,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在公示期間,任何單位或個人均可提出異議。提出異議的單位或者個人應提交異議材料、說明理由,并提供合法有效的證明;單位提供的書面異議材料應當由法定代表人簽字確認并加蓋單位公章,個人提供的書面異議材料應簽署個人真實姓名,并寫明聯系電話和通信地址。
市市場和質量監督管理委員會龍華市場監督管理局對符合有關規定的材料予以受理。對受理的異議材料應在受理之日起10日內進行核實,并出具處理意見,報新區業務分管領導批準。
5、公示期滿,無異議或異議不成立的,財政部門辦理資金撥付;異議內容屬實的,不予資助,并將有關情況書面告知申請人。
第三節深圳市龍華新區PCT國際專利資助實施細則
第十四條下列單位或個人申請PCT國際專利資助的,應在取得《收到檢索本的通知書》(202表)后6個月內(以發文日為準)向深圳市市場和質量監督管理委員會龍華市場監督管理局申請資助:
1、在龍華新區注冊(登記或依法設立)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申請擔保風險補償的擔保機構除外)、事業單位及其他組織機構;
2、具有龍華新區常住人口戶籍的個人;
3、在龍華新區工作并持有《深圳市人才居住證》或者《出國留學人員來深工作證》的個人;
4、在深圳市以及在內地全日制大專院校學習的龍華新區戶籍學生。
第十五條依照PCT規則提交國際專利申請的發明專利項目,經審查符合資助條件的,單位申請每件資助5000元,個人申請每件資助3000元。
第十六條申請材料:
1、《深圳市龍華新區PCT專利資助申報表》(見附件1中表3)
2、企業營業執照和稅務登記證、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驗原件),由稅務部門出具的統一格式的納稅證明;事業單位法人登記證書、社會團體法人登記證書復印件(驗原件);個人提供有關身份和工作(學習)證件復印件(驗原件);
3、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局發出的《PCT國際申請號和國際申請日通知書》(105表)復印件(驗原件)和《收到檢索本的通知書》(202表)復印件(驗原件);
4、繳費發票或收據復印件(驗原件);
5、專利權權屬保證書(見附件2)。
第十七條審批程序:
1、 市市場和質量監督管理委員會龍華市場監督管理局對申請材料進行初審,對于符合條件且材料齊全的,予以受理,并在20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核工作;對于材料不齊的,限期予以補充,并在材料補充后20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核工作。
2、符合初審條件的,就是否重復扶持的問題,征求其它行業主管部門意見;就涉及企業安全生產、市場監管、環保、消防、勞動、社保、統計、財稅等方面的問題征求新區相關部門的核查意見。
3、經核查無意見的,送新區發展和財政局進行形式性審核,按《深圳市龍華新區產業專項資金管理暫行辦法》第二十三條的規定審批。經審批決定予以資助的,市市場和質量監督管理委員會龍華市場監督管理局將擬資助對象的申報材料送新區發展和財政局辦理資金撥付手續。
4、在辦理資金撥付前,在龍華新區管委會網站上向社會公示,內容包括擬資助對象、項目名稱、資助金額、主管部門名稱、公示期限、異議提交方式等,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在公示期間,任何單位或個人均可提出異議。提出異議的單位或者個人應提交異議材料、說明理由,并提供合法有效的證明;單位提供的書面異議材料應當由法定代表人簽字確認并加蓋單位公章,個人提供的書面異議材料應簽署個人真實姓名,并寫明聯系電話和通信地址。
市市場和質量監督管理委員會龍華市場監督管理局對符合有關規定的材料予以受理。對受理的異議材料應在受理之日起10日內進行核實,并出具處理意見,報新區業務分管領導批準。
5、公示期滿,無異議或異議不成立的,財政部門辦理資金撥付;異議內容屬實的,不予資助,并將有關情況書面告知申請人。
第四節深圳市龍華新區計算機軟件著作權登記資助實施細則
第十八條下列單位或個人在計算機軟件開發完成后一年內向國家計算機軟件著作權登記機構進行了登記,并取得《計算機軟件著作權登記證書》,可在6個月內(以登記發文日為準)向深圳市市場和質量監督管理委員會龍華市場監督管理局申請資助:
1、在龍華新區注冊(登記或依法設立)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申請擔保風險補償的擔保機構除外)、事業單位及其他組織機構;
2、具有龍華新區常住人口戶籍的個人;
3、在龍華新區工作并持有《深圳市人才居住證》或者《出國留學人員來深工作證》的個人;
4、在深圳市以及在內地全日制大專院校學習的龍華新區戶籍學生。
第十九條每件資助150元;經深圳知識產權代理機構或外地知識產權代理機構在深設立的具有一定規模的分支機構代理的,每件增加資助150元。
第二十條申請材料:
1、《深圳市龍華新區計算機軟件登記資助申報表》;(見附件1中表4)
2、企業營業執照和稅務登記證、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驗原件),由稅務部門出具的統一格式的納稅證明;事業單位法人登記證書、社會團體法人登記證書復印件(驗原件);個人提供有關身份和工作(學習)證件復印件(驗原件);
3、計算機軟件著作權登記證書復印件(驗原件);
4、軟件著作權權利的繼承人、受讓人或者承受人,應當提交權利繼承、受讓或者承受的證明;
5、計算機軟件著作權權屬保證書(見附件3);
6、繳費證明,通過深圳知識產權代理機構代理及外地知識產權代理機構在深設立具有一定規模的分支機構代理的,應提交代理機構出具的收費發票復印件(驗原件),代理機構營業執照復印件;
7、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材料。
第二十一條審批程序:
1、 市市場和質量監督管理委員會龍華市場監督管理局對申請材料進行初審,對于符合條件且材料齊全的,予以受理,并在20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核工作;對于材料不齊的,限期予以補充,并在材料補充后20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核工作。
2、符合初審條件的,就是否重復扶持的問題,征求其它行業主管部門意見;就涉及企業安全生產、市場監管、環保、消防、勞動、社保、統計、財稅等方面的問題征求新區相關部門的核查意見。
3、經核查無意見的,送新區發展和財政局進行形式性審核,按《深圳市龍華新區產業專項資金管理暫行辦法》第二十三條的規定審批。經審批決定予以資助的,市市場和質量監督管理委員會龍華市場監督管理局將擬資助對象的申報材料送新區發展和財政局辦理資金撥付手續。
4、在辦理資金撥付前,在龍華新區管委會網站上向社會公示,內容包括擬資助對象、項目名稱、資助金額、主管部門名稱、公示期限、異議提交方式等,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在公示期間,任何單位或個人均可提出異議。提出異議的單位或者個人應提交異議材料、說明理由,并提供合法有效的證明;單位提供的書面異議材料應當由法定代表人簽字確認并加蓋單位公章,個人提供的書面異議材料應簽署個人真實姓名,并寫明聯系電話和通信地址。
市市場和質量監督管理委員會龍華市場監督管理局對符合有關規定的材料予以受理。對受理的異議材料應在受理之日起10日內進行核實,并出具處理意見,報新區業務分管領導批準。
5、公示期滿,無異議或異議不成立的,新區發展和財政局辦理資金撥付;異議內容屬實的,不予資助,并將有關情況書面告知申請人。
第五節深圳市龍華新區版權示范單位(園區、基地)資助實施細則
第二十二條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單位可向深圳市市場和質量監督管理委員會龍華市場監督管理局申請版權示范單位(園區、基地)資助:
1、在版權創造和保護方面成績突出并被評定為“國家版權示范單位”、“國家版權示范園區(基地)”或者“廣東省版權興業示范基地”的單位。
2、在龍華新區注冊(登記或依法設立)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單位。
第二十三條經國家版權局評定并授牌的“國家版權示范單位”、“國家版權示范園區(基地)”,每家一次性資助100萬元;經廣東省版權局評定并授牌的“廣東省版權興業示范基地”,每家一次性資助50萬元。
第二十四條申請材料:
1、《深圳市龍華新區版權示范單位資助申報書》(見附件1中表5);
2、“國家版權示范單位”、“國家版權示范園區(基地)”、“廣東省版權興業示范基地”證書之一;
3、企業集群提供內設管理機構的證明,企業提供營業執照和稅務登記證、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驗原件),由稅務部門出具的統一格式的納稅證明;
4、示范基地申請單位近三年知識產權工作總結;
5、其他有關材料。
第二十五條審批程序:
1、 市市場和質量監督管理委員會龍華市場監督管理局對申請材料進行初審,對于符合條件且材料齊全的,予以受理,并在20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核工作;對于材料不齊的,限期予以補充,并在材料補充后20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核工作。
2、符合初審條件的,就是否重復扶持的問題,征求其它行業主管部門意見;就涉及企業安全生產、市場監管、環保、消防、勞動、社保、統計、財稅等方面的問題征求新區相關部門的核查意見。
3、經核查無意見的,送新區發展和財政局進行形式性審核,按《深圳市龍華新區產業專項資金管理暫行辦法》第二十三條的規定審批。經審批決定予以資助的,市市場和質量監督管理委員會龍華市場監督管理局將擬資助對象的申報材料送新區發展和財政局辦理資金撥付手續。
4、在辦理資金撥付前,在龍華新區管委會網站上向社會公示,內容包括擬資助對象、項目名稱、資助金額、主管部門名稱、公示期限、異議提交方式等,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在公示期間,任何單位或個人均可提出異議。提出異議的單位或者個人應提交異議材料、說明理由,并提供合法有效的證明;單位提供的書面異議材料應當由法定代表人簽字確認并加蓋單位公章,個人提供的書面異議材料應簽署個人真實姓名,并寫明聯系電話和通信地址。
市市場和質量監督管理委員會龍華市場監督管理局對符合有關規定的材料予以受理。對受理的異議材料應在受理之日起10日內進行核實,并出具處理意見,報新區業務分管領導批準。
5、公示期滿,無異議或異議不成立的,新區發展和財政局辦理資金撥付;異議內容屬實的,不予資助,并將有關情況書面告知申請人。
第六節深圳市龍華新區知識產權優勢企業資助實施細則
第二十六條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企業可向深圳市市場和質量監督管理委員會龍華市場監督管理局申請知識產權優勢企業資助:
1、在龍華新區依法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具有專門的知識產權管理機構和專職工作人員,已建立較為健全的知識產權管理制度的企業;
2、企業的知識產權宣傳培訓工作已經制度化,企業管理層及研發人員的培訓率達到80%以上,員工的培訓率達到60%以上;
3、企業已建立科技開發專利檢索制度,主要研發人員會使用專利信息系統,會查閱和分析專利文獻;
4、企業知識產權申請的數量和質量逐年提高,其中發明專利申請量的年增幅高于全區平均增幅10%以上或專利申請量居全區同行前10名;
5、企業對知識產權工作的投入(指對知識產權管理、保護和運用的投入)占企業研發投入5%以上;
6、從事知識產權服務的有關企業,其發明專利代理量、商標代理量和納稅額均居全區同行業前列,且制度健全,管理規范;
7、企業申請此項資助的兩年內未因知識產權違法行為受到行政處罰,知識產權服務企業無違反相關行業管理規定行為。
第二十七條龍華新區知識產權優勢企業由市市場和質量監督管理委員會龍華市場監督管理局每年組織評審一次,每年不超過10家,每家資助50萬元并頒發新區知識產權優勢企業牌匾。
第二十八條申請材料:
申報新區知識產權優勢企業應在規定時間內,向市市場和質量監督管理委員會龍華市場監督管理局申請并提交以下材料:
1、《龍華新區知識產權專項資金知識產權優勢企業申報書》;(見附件1中表6或表13)
2、申報企業的營業執照和稅務登記證、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驗原件),由稅務部門出具的統一格式的納稅證明;
3、企業歷年申請和授權專利或計算機軟件著作權登記、商標注冊情況、清單及證明材料;
4、在申請日之前兩年內未因知識產權違法行為受到處罰、未因侵犯他人知識產權被行政機關處理,在申請日之前三年內未發生虛報、冒領資助情形的承諾書;
5、知識產權機構建設及管理制度;
6、知識產權投入及產出情況(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上年度的企業審計報告,其中包括:知識產權投入、研發投入、知識產權產品銷售收入等數據);
7、知識產權服務機構代理專利、商標及版權近三年申請情況,年度納稅情況(完稅證明),以及機構總體工作情況;
8、其他有關證明材料。
第二十九條審批程序:
1、市市場和質量監督管理委員會龍華市場監督管理局對申報材料進行初審,對于符合條件且材料齊全的項目申報予以受理;對于材料不齊的,限期予以補充,逾期未能補充的,不予受理。
2、評審程序:
(1)由市市場和質量監督管理委員會龍華市場監督管理局受理申報材料并作形式審查后擬出申報企業清單;
(2)根據申報具體情況,必要時組織相關人員進行實地考察;
(3)按照《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知識產權專業委員會(試行)》(深市監?!?010〕17號)的規定,從知識產權專業專家庫中隨機抽出5位專家對申報企業統一評審,專家評審采取專家定量打分的方法,由專家組按照申請企業得分高低形成候選清單。專家組的組成要求如下:
①同一單位的成員不超過1名;
②被選聘的專家沒有不良信譽記錄;
③與被評審企業沒有利害關系。
3、專家評審推薦的新區知識產權優勢企業名單經市市場和質量監督管理委員會龍華市場監督管理局審定,經初審符合條件的,就是否重復扶持的問題,征求其它行業主管部門意見;就涉及企業安全生產、市場監管、環保、消防、勞動、社保、統計、財稅等方面的問題征求新區相關部門的核查意見;經核查無意見的送新區發展和財政局進行形式性審核,按《深圳市龍華新區產業專項資金管理暫行辦法》第二十三條的規定審批。經審批決定予以資助的,市市場和質量監督管理委員會龍華市場監督管理局將擬資助對象的申報材料送新區發展和財政局辦理資金撥付手續。
4、在辦理資金撥付前,在龍華新區管委會網站上向社會公示,內容包括擬資助對象、項目名稱、資助金額、主管部門名稱、公示期限、異議提交方式等,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在公示期間,任何單位或個人均可提出異議。提出異議的單位或者個人應提交異議材料、說明理由,并提供合法有效的證明;單位提供的書面異議材料應當由法定代表人簽字確認并加蓋單位公章,個人提供的書面異議材料應簽署個人真實姓名,并寫明聯系電話和通信地址。
市市場和質量監督管理委員會龍華市場監督管理局對符合有關規定的材料予以受理。對受理的異議材料應在受理之日起10日內進行核實,并出具處理意見,報新區業務分管領導批準。
5、公示期滿,無異議或異議不成立的,新區發展和財政局辦理資金撥付;異議內容屬實的,不予資助,并將有關情況書面告知申請人。
第七節深圳市龍華新區推行企業知識產權管理規范企業資助實施細則
第三十條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企業可向深圳市市場和質量監督管理委員會龍華市場監督管理局申請推行知識產權管理規范企業資助:
1、在龍華新區依法注冊(登記或依法設立),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已推行GB/T29490-2013《企業知識產權管理規范》并通過國家貫標認證機構認證;
2、企業已建立完善的知識產權文件管理體系、知識產權資源管理體系、知識產權實施運行體系;
3、企業知識產權申請的數量和質量逐年提高,其中專利申請量的年增幅高于全區平均增幅10%以上或專利申請量居全區同行前10名。
第三十一條龍華新區推行企業知識產權管理規范并通過國家貫標認證機構認證的企業,每家一次性資助30萬元,每年不超過10家。
第三十二條申請材料:
申報新區推行企業知識產權管理規范企業資助應在規定時間內,向市市場和質量監督管理委員會龍華市場監督管理局申請并提交以下材料:
1、《龍華新區推行企業知識產權管理規范企業資助申報書》;(見附件1中表14)
2、申報企業的營業執照和稅務登記證、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驗原件),由稅務部門出具的統一格式的納稅證明;
3、企業歷年申請和授權專利或計算機軟件著作權登記、商標注冊情況、清單及證明材料;
4、在申請日之前兩年內未因知識產權違法行為受到處罰、未因侵犯他人知識產權被行政機關處理,在申請日之前三年內未發生虛報、冒領資助情形的承諾書;
5、推行GB/T29490-2013《企業知識產權管理規范》情況,通過國家貫標認證機構認證的證明材料;
6、其他有關證明材料。
第三十三條審批程序:
1、市市場和質量監督管理委員會龍華市場監督管理局對申請材料進行初審,對于符合條件且材料齊全的,予以受理,并在20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核工作;對于材料不齊的,限期予以補充,并在材料補充后20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核工作。
2、符合初審條件的,就是否重復扶持的問題,征求其它行業主管部門意見;就涉及企業安全生產、市場監管、環保、消防、勞動、社保、統計、財稅等方面的問題征求新區相關部門的核查意見。
3、經核查無意見的,送新區發展和財政局進行形式性審核,按《深圳市龍華新區產業專項資金管理暫行辦法》第二十三條的規定審批。經審批決定予以資助的,市市場和質量監督管理委員會龍華市場監督管理局將擬資助對象的申報材料送新區發展和財政局辦理資金撥付手續。
4、在辦理資金撥付前,在龍華新區管委會網站上向社會公示,內容包括擬資助對象、項目名稱、資助金額、主管部門名稱、公示期限、異議提交方式等,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在公示期間,任何單位或個人均可提出異議。提出異議的單位或者個人應提交異議材料、說明理由,并提供合法有效的證明;單位提供的書面異議材料應當由法定代表人簽字確認并加蓋單位公章,個人提供的書面異議材料應簽署個人真實姓名,并寫明聯系電話和通信地址。
市市場和質量監督管理委員會龍華市場監督管理局對符合有關規定的材料予以受理。對受理的異議材料應在受理之日起10日內進行核實,并出具處理意見,報新區業務分管領導批準。
5、公示期滿,無異議或異議不成立的,新區發展和財政局辦理資金撥付;異議內容屬實的,不予資助,并將有關情況書面告知申請人。
第八節深圳市龍華新區專利獎和標準獎獎勵實施細則
第三十四條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企業或個人可向深圳市市場和質量監督管理委員會龍華市場監督管理局申報龍華新區專利獎或標準獎:
(一)龍華新區專利獎或標準獎的申請人應為:
1、在龍華新區注冊(登記或依法設立)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申請擔保風險補償的擔保機構除外)、事業單位及其他組織機構;
2、具有龍華新區常住人口戶籍的個人;
3、在龍華新區工作并持有《深圳市人才居住證》或者《出國留學人員來深工作證》的個人;
4、在深圳市以及在內地全日制大專院校學習的龍華新區戶籍學生。
5、屬于合作完成的項目申請新區專利獎或標準獎的,申請前須征得合作各方的書面同意,且出具未就相同項目在本市接受過資助或獎勵的承諾書。
(二)專利、標準獎授予符合以下條件的組織、自然人:
1、在申報獎勵當年的1月1日前已經取得專利的所有權或技術標準已經頒布實施(行業標準、國家標準或國際標準),且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
①專利所有權人或技術標準的主要起草單位(前6名含第6名)是在龍華新區依法成立的法人組織;
②專利所有權人或技術標準的主要起草人(前6名含第6名)是在龍華新區工作、學習或居住三年以上的自然人。
2、申請專利項目為發明或實用新型專利,且已在龍華新區范圍內實施;
3、專利或技術標準對產品、方法或者其改進做出重大發明創造,其技術創新性突出,形成了產業的主導技術或知名產品;或對傳統產業進行改造,顯著增加傳統產業的技術含量;或解決了行業發展的共性技術、關鍵技術和技術難點問題;或對產品的技術、構造或者其結合做出重大創新;對推動本行業技術進步和產業結構調整起到重要作用;屬于該行業的核心技術。
4、專利或技術標準實施后,顯著提高市場競爭力,創造了良好的經濟效益或社會效益。
5、專利或技術標準權屬清晰,不存在權屬糾紛、發明人或設計人糾紛、撤銷請求和宣告無效請求等情況。
第三十五條龍華新區專利獎和標準獎由深圳市市場和質量監督管理委員會龍華市場監督管理局每年組織評定一次,評定為新區專利獎的,每項獎勵20萬元,每年評獎不超過10項;評定為新區標準獎的,每項獎勵20萬元,每年評獎不超過10項。
第三十六條申請材料:
申請材料驗原件存復印件,加蓋申請單位公章,一式三份,A4紙正反面打印,連續編頁碼,裝訂成冊(膠裝)并加蓋騎縫章。所有材料需同時提供電子版(掃描件或電子文檔)。
(一)申請專利獎,應當提交以下申請材料:
1、《深圳市龍華新區專利獎申請書》;
2、企業工商營業執照復印件(加蓋公章);
3、專利證書復印件(加蓋公章);
4、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局出具的專利登記簿副本,實用新型專利需提供新穎性檢索報告復印件;
5、專利公告文件(授權公告時的權利要求書、說明書、附圖)復印件;
6、專利權人、技術發明人的法定身份證明復印件(驗原件);
7、企業上年度財務審計報告復印件(另附原件1份);
8、企業上年度納稅證明復印件(國稅、地稅)
9、關系人身安全的申報項目(如藥品、食品、農藥等),需提供相應主管部門出具的證書復印件
10、項目技術水平的證明文件
11、其它相關材料。
(二)申請標準獎,應當提交以下申請材料:
1、《深圳市龍華新區標準獎申請書》;
2、企業工商營業執照復印件(加蓋公章);
3、標準起草單位、起草人的法定身份證明復印件(驗原件)專利證書復印件(加蓋公章);
4、企業上一年度財務審計報告復印件(另附原件1份);
5、企業上年度納稅證明復印件(國稅、地稅);
6、關系人身安全的申報項目(如藥品、食品、農藥等),提供相應主管部門出具的證書復印件;
7、項目技術水平的證明文件;
8、其它相關材料。
第三十七條審批程序:
1、新區專利獎、標準獎的申報和評審實行自愿申報、集中受理、分類評定的原則。并按照發布通知——形式審查——有效性審查——專家評審——提出擬獎名單——征求意見——合規性審查——擬獎名單公示——報批——擬獎名單審核——授獎的程序進行。
2、深圳市市場和質量監督管理委員會龍華市場監督管理局根據工作安排,在龍華新區政府在線網站等公共媒體上發布受理申請的通知。
3、市市場和質量監督管理委員會龍華市場監督管理局對申報材料進行初審,對于符合條件且材料齊全的項目申報予以受理;對于材料不齊的,限期予以補充,逾期未能補充的,不予受理。市市場和質量監督管理委員會龍華市場監督管理局對受理的申報材料進行有效性審查,經審查有效的有關專利、標準的申請材料進入新區專利獎、標準獎評定程序。
4、(1)由市市場和質量監督管理委員會龍華市場監督管理局受理申報材料并作形式審查后擬出申報企業清單;
(2)根據申報具體情況,必要時組織相關人員進行實地考察;
(3)市市場和質量監督管理委員會龍華市場監督管理局組織專家進行評審,并在十個工作日內出具評審意見。市市場和質量監督管理委員會龍華市場監督管理局根據專家評審結果,在十個工作日內提出擬獎名單。
5、市市場和質量監督管理委員會龍華市場監督管理局根據擬獎名單,就是否重復扶持的問題,征求其它行業主管部門意見;就涉及企業安全生產、市場監管、環保、消防、勞動、社保、統計、財稅等方面的問題征求新區相關部門的核查意見;經核查無意見的送新區發展和財政局進行形式性審核,按《深圳市龍華新區產業專項資金管理暫行辦法》第二十三條的規定審批。經審批決定予以資助的,市市場和質量監督管理委員會龍華市場監督管理局將擬資助對象的申報材料送新區發展和財政局辦理資金撥付手續。
6、在辦理資金撥付前,在龍華新區管委會網站上向社會公示,內容包括擬獎勵對象、項目名稱、獎勵金額、主管部門名稱、公示期限、異議提交方式等,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在公示期間,任何單位或個人均可提出異議。提出異議的單位或者個人應提交異議材料、說明理由,并提供合法有效的證明;單位提供的書面異議材料應當由法定代表人簽字確認并加蓋單位公章,個人提供的書面異議材料應簽署個人真實姓名,并寫明聯系電話和通信地址。
市市場和質量監督管理委員會龍華市場監督管理局對符合有關規定的材料予以受理。對受理的異議材料應在受理之日起10日內進行核實,并出具處理意見,報新區業務分管領導批準。
7、公示期滿,無異議或異議不成立的,新區發展和財政局辦理資金撥付;異議內容屬實的,不予資助,并將有關情況書面告知申請人。
第九節深圳市龍華新區創建知名品牌資助實施細則
第三十八條在龍華新區注冊(登記或依法設立)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申請擔保風險補償的擔保機構除外),首次獲得中國馳名商標或中國名牌產品的,給予一次性獎勵100萬元;對首次獲得廣東省著名商標、廣東省名牌產品的,給予一次性獎勵50萬元。
經國家質檢總局批準獲得“全國知名品牌創建示范區”創建資格的,對負責組織落實單位給予創建資助200萬元。通過驗收批準命名為“全國知名品牌創建示范區”的,對負責組織落實單位給予獎勵100萬元。
第三十九條申請材料:
1、《深圳市龍華新區創建知名品牌獎勵申報書》(見附件1中表7);
2、“中國馳名商標”、“中國名牌產品”、“廣東省著名商標”、“廣東省名牌產品”、“全國知名品牌創建示范區”以上證書之一復印件(驗原件);
3、企業提供營業執照和稅務登記證、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驗原件),由稅務部門出具的統一格式的納稅證明;
4、“全國知名品牌創建示范區”負責組織落實單位提供有關機構成立的文件;
第四十條審批程序:
1、 市市場和質量監督管理委員會龍華市場監督管理局對申請材料進行初審,對于符合條件且材料齊全的,予以受理,并在20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核工作;對于材料不齊的,限期予以補充,并在材料補充后20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核工作。
2、符合初審條件的,就是否重復扶持的問題,征求其它行業主管部門意見;就涉及企業安全生產、市場監管、環保、消防、勞動、社保、統計、財稅等方面的問題征求新區相關部門的核查意見。
3、經核查無意見的,送新區發展和財政局進行形式性審核,按《深圳市龍華新區產業專項資金管理暫行辦法》第二十三條的規定審批。經審批決定予以資助的,市市場和質量監督管理委員會龍華市場監督管理局將擬資助對象的申報材料送新區發展和財政局辦理資金撥付手續。
4、在辦理資金撥付前,在龍華新區管委會網站上向社會公示,內容包括擬資助對象、項目名稱、資助金額、主管部門名稱、公示期限、異議提交方式等,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在公示期間,任何單位或個人均可提出異議。提出異議的單位或者個人應提交異議材料、說明理由,并提供合法有效的證明;單位提供的書面異議材料應當由法定代表人簽字確認并加蓋單位公章,個人提供的書面異議材料應簽署個人真實姓名,并寫明聯系電話和通信地址。
市市場和質量監督管理委員會龍華市場監督管理局對符合有關規定的材料予以受理。對受理的異議材料應在受理之日起10日內進行核實,并出具處理意見,報新區業務分管領導批準。
5、公示期滿,無異議或異議不成立的,新區發展和財政局辦理資金撥付;異議內容屬實的,不予資助,并將有關情況書面告知申請人。
第十節深圳市龍華新區境外商標注冊資助實施細則
第四十一條下列單位和個人取得境外商標注冊證書,可在一年內向深圳市市場和質量監督管理委員會龍華市場監督管理局申請資助:
1、在龍華新區注冊(登記或依法設立)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申請擔保風險補償的擔保機構除外)、事業單位及其他組織機構;
2、具有龍華新區常住人口戶籍的個人;
3、在龍華新區工作并持有《深圳市人才居住證》或者《出國留學人員來深工作證》的個人;
4、在深圳市以及在內地全日制大專院校學習的龍華新區戶籍學生;
5、隸屬于同一集團公司或者同一企業法人的全資子公司或者控股子公司視為同一申請人;
6、對于共同申請的商標,共有商標中的第一申請人須符合前款規定。
境外商標注冊資助僅對境外商標注冊申請進行資助,對續展、變更、轉讓等申請行為以及商標權屬有爭議的,不給予資助。
第四十二條同一申請人(含企業、集團)年度資助總額不超過25萬元;在單一國家取得注冊的,同一申請人在同一國家或者地區(臺灣、香港、澳門除外)受資助件數不超過3件:
1、通過馬德里體系取得注冊的,按指定國家的數量資助,每指定一個國家或地區資助1000元,每件最多資助20個國家或地區;在獲取馬德里國際注冊證書后憑證書一次性申領資助,各指定國家核準注冊后不再重復資助;
2、在歐盟、非洲知識產權組織取得注冊的,每件資助5000元;
3、在單一國家取得注冊的,每件資助2500元;
4、在臺灣、澳門取得注冊的,每件資助1500元;
5、在香港取得注冊的,每件資助500元;
第四十三條申請材料:
1、《龍華新區知識產權專項資金境外商標注冊資助申報表》(見表附件1中8);
2、企業營業執照和稅務登記證、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驗原件),由稅務部門出具的統一格式的納稅證明;事業單位法人登記證書、社會團體法人登記證書復印件(驗原件);個人提供有關身份和工作(學習)證件復印件(驗原件);
3、境外商標注冊證明文書復印件(驗原件);
4、境外商標注冊付款憑證復印件(驗原件)。委托境內代理機構的,應提交委托代理合同和發票;沒有委托國內代理機構的,應提供對境外代理機構的付款憑證或者注冊地注冊核準機構的官費付款憑證;
5、商標權權屬保證書(見附件4)。
第四十四條審批程序:
1、 市市場和質量監督管理委員會龍華市場監督管理局對申請材料進行初審,對于符合條件且材料齊全的,予以受理,并在20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核工作;對于材料不齊的,限期予以補充,并在材料補充后20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核工作;
2、符合初審條件的,就是否重復扶持的問題,征求其它行業主管部門意見;就涉及企業安全生產、市場監管、環保、消防、勞動、社保、統計、財稅等方面的問題征求新區相關部門的核查意見。
3、經核查無意見的,送新區發展和財政局進行形式性審核,按《深圳市龍華新區產業專項資金管理暫行辦法》第二十三條的規定審批;經審批決定予以資助的,市市場和質量監督管理委員會龍華市場監督管理局將擬資助對象的申報材料送新區發展和財政局辦理資金撥付手續。
4、在辦理資金撥付前,在龍華新區管委會網站上向社會公示,內容包括擬資助對象、項目名稱、資助金額、主管部門名稱、公示期限、異議提交方式等,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在公示期間,任何單位或個人均可提出異議。提出異議的單位或者個人應提交異議材料、說明理由,并提供合法有效的證明;單位提供的書面異議材料應當由法定代表人簽字確認并加蓋單位公章,個人提供的書面異議材料應簽署個人真實姓名,并寫明聯系電話和通信地址。
市市場和質量監督管理委員會龍華市場監督管理局對符合有關規定的材料予以受理。對受理的異議材料應在受理之日起10日內進行核實,并出具處理意見,報新區業務分管領導批準。
5、公示期滿,無異議或異議不成立的,財政部門辦理資金撥付;異議內容屬實的,不予資助,并將有關情況書面告知申請人。
第四十五條市市場和質量監督管理委員會龍華市場監督管理局發現申請人可能存在非正常申請情形時,可暫停資助程序,展開調查。申請人應積極配合調查,提供實際支出費用(僅指代理費和注冊官費)相關證明以及在注冊地開展或者準備開展商業活動的相關證據。申請人拒不提供的,市市場和質量監督管理委員會龍華市場監督管理局有權停止資助;屬于惡意注冊以套取或騙取專項資金的,不予資助,已經資助的,予以追回。
第十一節龍華新區實施標準化戰略資助實施細則
第四十六條凡在龍華新區注冊(登記或依法設立)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申請擔保風險補償的擔保機構除外)、事業單位及民間組織,以及其他參與標準化活動的機構,可以依照本實施細則的規定申請資助。
資助范圍包括:
(1)對承擔國際國內標準化專業技術委員會工作的機構進行資助;
(2)標準研制項目;
(3)在新區承辦國際標準化組織年會和學術研討會及重大國際標準化學術活動;
(4)企業標準聯盟機制培育;
(5)標準化良好行為認定;
(6)采用國際標準和國外先進標準;
(7)其他經新區批準的重大標準化事項。
第四十七條資助標準:
1、 對承擔國際國內標準化專業技術委員會工作的機構予以資助的條件及標準如下:
(1)條件:由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和相關專業技術委員會或者權威機構下達正式批準文件。
(2)額度:
I、對承擔國際標準化專業技術委員會(TC)秘書處及其分技術委員會(SC)秘書處和工作組(WG)工作的機構,分別給予不超過20萬元、15萬元、5萬元的資助。
II、對承擔全國標準化專業技術委員會(TC)秘書處及其分技術委員會(SC)秘書處和工作組(WG)工作的機構,分別給予不超過10萬元、5萬元、2.5萬元的資助。
III、對承擔深圳市標準化專業技術委員會(TC)秘書處工作的機構,給予不超過5萬元的資助。
IV、對擔任國際標準化專業技術委員會(TC)秘書處及其分技術委員會(SC)秘書處和工作組(WG)委員所在企業,分別按每個委員給予2萬元、1.5萬元、5000元的資助;對擔任全國標準化專業技術委員會(TC)秘書處及其分技術委員會(SC)秘書處和工作組(WG)委員所在企業,分別按每個委員給予1萬元、5000元、2500元的資助。已獲得上述I、II項資助的企業除外。
2、 對已完成的標準研制項目的單位予以資助的條件及標準如下:
(1)國際標準
I、條件:國際標準化組織(ISO)、國際電工委員會(IEC)、國際電信聯盟(ITU),以及由ISO確認的可發布國際標準的組織,批準發布的國際標準。
II、額度:主導國際標準制定的,按項目給予不超過25萬元的資助;主導國際標準修訂的,按項目給予不超過10萬元的資助。
(2)國家標準
I、條件:由國家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或國務院相關行政主管部門批準已發布的國家標準。
II、額度:主導國家標準制定的,按項目給予不超過15萬元的資助;主導國家標準修訂的,按項目給予不超過5萬元的資助。
(3)行業標準
I、條件:國務院有關行政主管部門批準已發布并在國家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備案的行業標準。
II、額度:主導行業標準制定的,按項目給予不超過7.5萬元的資助;主導行業標準修訂的,按項目給予不超過2.5萬元的資助。
(4)廣東省地方標準
I、條件:廣東省有關行政主管部門批準已發布并在省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備案的地方標準。
II、額度:主導廣東省地方標準制定的,按項目給予不超過7.5萬元的資助;主導廣東省地方標準修訂的,按項目給予不超過2.5萬元的資助。
(5)深圳市技術標準(包括特區技術規范、深圳市標準化指導性技術文件和深圳市農業地方標準等)
I、條件:項目實際承擔單位是非財政全額撥款的單位;技術標準文件已經發布。
II、額度:主導特區技術規范、深圳市標準化指導性技術文件、深圳市農業地方標準制定的,按項目分別給予不超過5萬元、3萬元、2萬元的資助;主導特區技術規范、深圳市標準化指導性技術文件、深圳市農業地方標準修訂的,按項目分別給予不超過2.5萬元、1.5萬元、1萬元的資助。
(6)企業產品標準
I、條件:企業產品標準由發明專利轉化而成并已在標準化主管部門辦理了備案和登記手續。
II、額度:每個企業產品標準給予5000元的資助,單個企業總資助額度不超過5萬元。
(7)標準的唯一起草單位或標準文本的“前言”中排序在前兩位的起草單位為主導制定、修訂標準的單位,其余單位均視為參與制定、修訂。對參與標準制定、修訂的,按照不超過上述主導制定、修訂資助額度的50%對項目進行資助。如果同一項目有多個單位共同參與制定、修訂的,應共同提出申請,資助資金由各參與單位協商分配;如有放棄的,須提交書面聲明或其他證明材料。
(8)對同一家單位每年度的標準研制項目資助金額不得超過100萬元。
3、 在新區承辦國際標準化組織年會和學術研討會及重大國際標準化學術活動,經相關組織批準,并事前在區主管部門備案的,根據實際規模,給予每次不超過5萬元的補助。
項目實際承擔單位是市、區財政全額撥款的,經市、區主管部門立項后,所需經費在單位部門預算中解決,不再另行資助。
同一家單位在同一年度內承辦國際標準化組織年會、學術研討會及其他重大國際標準化學術活動等多項學術活動的,經批準后給予的資助總額不超過實際費用50%、最高50萬元。
4、企業標準聯盟機制培育項目,須經相關主管部門批準并提交詳細工作計劃和總結,資助資金按工作進度分階段予以補助,總額度不超過10萬元。
5、對獲得標準化良好行為認定的企業予以資助的條件及標準如下:
(1)條件:企業已獲得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標準化良好行為認定書。
(2)額度:對獲得A、AA、AAA、AAAA認定的標準化良好行為企業分別給予1.5萬元、3萬元、6萬元、12萬元資助,每個企業從A類到AAAA類標準化良好行為的認定過程中,高類別資助應扣除低類別的資助,總資助額度不超過12萬元。
6、對產品已采用國際標準和國外先進標準的企業予以資助的條件及標準如下:
(1)條件:企業生產的產品已獲得省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廣東省采用國際標準產品認可證書》。
(2)額度:企業每個獲得《廣東省采用國際標準產品認可證書》的產品分別給予5000元的資助,每個企業總資助額度不超過5萬元。
第四十八條申請材料:
1、《龍華新區實施標準化戰略資助項目申請表》(見表附件1中9-12);
2、營業執照、法人登記證或主管部門批準成立的文件復印件(驗原件);
3、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驗原件);
4、稅務登記證(申請者為企業的)復印件(驗原件),由稅務部門出具的統一格式的納稅證明;
5、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或者法人委托書及被委托人身份證復印件(驗原件);
6、申請承擔國際國內標準化專業技術委員會工作資助的,應提供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或相關專業技術委員會下達的正式批準文件、工作進展情況報告、年度工作計劃。
申請國際國內標準化專業技術委員會委員資助的,應提供相關專業技術委員會下達的正式任命文件、參加有關會議的通知以及相關費用證明。
7、申請國內技術標準研制資助的,應提交相關批準文件及已正式發布的標準文本(申請企業產品標準研制資助的,還應提供企業產品標準備案登記證書、專利證書、產品檢驗報告);申請國際標準研制資助的,應提交主導或參與制定、修訂國際標準的有效證明材料和已發布的標準文本。
8、申請在新區承辦國際標準化組織年會和學術研討會及重大國際標準化學術活動資助的,應提供相關組織批準擬實施的活動方案及經費預算報告;
9、申請企業標準聯盟機制培育資助的,應提供成立企業標準聯盟時在標準化主管部門備案的聯盟協議和章程,并提交相應工作計劃及總結;
10、申請標準化良好行為認定資助、采用國際標準和國外先進標準資助的,應提供相關部門頒發的證書或認定文件;
11、申請其他經新區批準的重大標準化事項資助經費的,應提交相關項目主管部門批準的項目任務書和成果鑒定、結題驗收文件;
12、新區主管部門認為需要提供的其它材料。
第四十九條審批程序:
1、申請承擔國際國內標準化專業技術委員會工作資助、承辦國際標準化組織年會和學術研討會及重大國際標準化學術活動資助、企業標準聯盟機制培育資助等,申請人應先向市主管部門申請,由市主管部門根據市有關規定進行審批或認定,市市場和質量監督管理委員會龍華市場監督管理局根據市主管部門審批或認定結果再進行受理。
申請國際國內標準化專業技術委員會委員資助、標準研制資助、標準化良好行為認定資助、采用國際標準和國外先進標準資助的,申請人備齊申請資料,向市市場和質量監督管理委員會龍華市場監督管理局進行申請;
2、市市場和質量監督管理委員會龍華市場監督管理局對申報材料進行形式審查,形式審查合格后發給受理回執。在完成集中受理后30個工作日內,組織專家對申報項目進行評審,形成評審結論。市市場和質量監督管理委員會龍華市場監督管理局對專家評審結論進行審核,提出項目資助方案;
3、符合初審條件的,就是否重復扶持的問題,征求其它行業主管部門意見;就涉及企業安全生產、市場監管、環保、消防、勞動、社保、統計、財稅等方面的問題征求新區相關部門的核查意見。
4、經初審符合資助條件的,送新區發展和財政局進行形式性審核,按《深圳市龍華新區產業專項資金管理暫行辦法》第二十三條的規定審批;經審批決定予以資助的,市市場和質量監督管理委員會龍華市場監督管理局將擬資助對象的申報材料送新區發展和財政局辦理資金撥付手續。
5、在辦理資金撥付前,在龍華新區管委會網站上向社會公示,內容包括擬資助對象、項目名稱、資助金額、主管部門名稱、公示期限、異議提交方式等,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在公示期間,任何單位或個人均可提出異議。提出異議的單位或者個人應提交異議材料、說明理由,并提供合法有效的證明;單位提供的書面異議材料應當由法定代表人簽字確認并加蓋單位公章,個人提供的書面異議材料應簽署個人真實姓名,并寫明聯系電話和通信地址。
市市場和質量監督管理委員會龍華市場監督管理局對符合有關規定的材料予以受理。對受理的異議材料應在受理之日起10日內進行核實,并出具處理意見,報新區業務分管領導批準。
6、公示期滿,無異議或異議不成立的,新區發展和財政局辦理資金撥付;異議內容屬實的,不予資助,并將有關情況書面告知申請人。
第三章 監督檢查
第五十條以虛報、冒領或者以非正常申請的方式套取或騙取專項資金的,市市場和質量監督管理委員會龍華市場監督管理局三年內不受理其獎勵資助、評審申請,并將申請人列入政府資金使用誠信黑名單。
第五十一條受委托的社會中介機構在項目和資金的評審、評估和審計過程中,存在弄虛作假、隱瞞事實真相、與項目申報人或項目承擔者串通作弊等行為并出具相關報告的,由相關機構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對相關責任單位和直接責任人進行處罰。
第五十二條參與評審、評估的咨詢專家利用評審、評估的機會以權謀私或弄虛作假的,一經發現,取消咨詢專家參與項目和資金的評審資格;應追究責任的,按有關規定執行;構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第五十三條單位或個人申請獎勵或資助必須符合《深圳市龍華新區產業專項資金管理暫行辦法》等財政專項資金管理規定,市市場和質量監督管理委員會龍華市場監督管理局、新區發展和財政局必須嚴格按照《深圳市龍華新區產業專項資金管理暫行辦法》等財政專項資金管理規定進行審核監督。
第四章附則
第五十四條新區財政部門有權依照相關規定定期對本專項資金計劃執行情況進行績效考評。相關考評結果作為決定本專項資金扶持政策存廢或者調整專項資金規模、結構的依據。
第五十五條本實施細則由市市場和質量監督管理委員會龍華市場監督管理局負責解釋。
第五十六條本實施細則自公布之日起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