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高新技術企業培育計劃項目申報指南
一、國家高新技術企業培育計劃項目內容
實施國家高新技術企業培育計劃,建立國家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庫,對入庫企業給予研發支持。
?。ㄒ唬┙腋咝录夹g企業培育庫。
1.建立國家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庫,對國家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庫企業予以研發資助。資助范圍為2016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入庫的企業。
2.有效期內的深圳市高新技術企業自動獲得國家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庫入庫企業(簡稱入庫企業)資格。到期未申請重新認定或重新認定未通過的企業,入庫企業資格失效。
3.市科技創新部門設立入庫企業審核行政服務事項,對申請入庫的企業進行資格確定,對符合條件的企業納入培育庫。 入庫標準與條件由市科技創新部門參照科技部、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制定的《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指引》設立。
4.入庫企業資格有效期長為三年,到期仍未認定為國家高新技術企業的,資格失效,不享受出庫資助。 5.每家企業只能辦理一次入庫,入庫企業認定為國家高新技術企業(稱為“出庫企業”)和失去入庫企業資格的企業不得再辦理入庫。
6.國家高新技術企業和曾經獲得過國家高新技術企業資格的企業,不得辦理入庫。
?。ǘ腋咝录夹g企業培育庫企業給予研發資助。 對入庫企業,按入庫當年研發實際支出的10%的比例予以資助,資助額超過300萬元的按300萬元資助;對出庫企業,按出庫當年研發實際支出的10%的比例予以資助,資助額超過300萬元的按300萬元資助。 企業在同一年度通過培育入庫和出庫的,可同時享受入庫資助和出庫資助。
?。ㄈ┙o予通過國家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的企業獎勵性補助。 對首次認定的國家高新技術企業獎勵性補助5萬元,重新認定企業獎勵性補助3萬元,用于補償企業在認定過程中發生的專項審計、科研管理優化等成本和支出。已獲得出庫資助的企業不同時享受該項獎勵。
二、國家高新技術企業培育計劃項目的設定依據
中共深圳市委、深圳市人民政府印發《關于促進科技創新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深發〔2016〕7號)。
三、審批數量及方式
審批數量:有數量限制,受本年度財政預算安排總量控制。
審批方式:自愿申報、專家評審、審批機關審定。
四、國家高新技術企業培育計劃項目的申報條件
(一)已入國家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庫的企業;
(二)企業開展的研究開發活動,應符合《國家重點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規定的范圍。
五、國家高新技術企業培育計劃項目申報的材料
(一)登錄深圳市科技業務管理系統在線填報申請書(包括研發項目清單和研發人員名錄等),提供通過該系統打印的申請書紙質文件原件;
(二)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
(三)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
(四)法人代表身份證復印件;
(五)稅務登記證復印件;
(六)上年度財務審計報告(注冊未滿一年的可提供驗資報告)復印件;
(七)上年度完稅證明復印件;
(八)研究開發項目計劃書或立項報告;
(九)其他證明材料,如企業資質證書、知識產權證書或申報文件、新產品或新技術證明(查新)材料、檢測報告等(自主選擇提供)。
六、申請表格
本指南規定提交的表格,登錄深圳市科技業務管理系統在線填報。
七、審批受理機關
(一)受理機關:市科技創新委員會。
八、審批程序
申請人網上申報——向市科技創新委員會提交申請材料——市科技創新委員會組織專家評審――送統計部門核實——市科技創新委會、市財政委員會共同審定——社會公示——市科技創新委員會、市財政委員會共同下達資助資金。